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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11 婚姻問題面面觀 (林前7:1-24)--莊祖鯤牧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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獨身?結婚?
哥林多前書7:25-40
莊祖鯤 牧師
8/18/2002 前言
天主教一項堅持神職人員(神父與修女)必須守獨身然而最進天主教一些神父們污辱男童的醜聞,使天主教這種傳統再度遭到質疑與挑戰到底獨身與否,是否與宗教虔誠的程度有關﹖這是值得探索的問題。 I.
對守獨身或結婚的意見(7:25-28) 1.
這是保羅的意見,不是主的吩咐(7:25) 。 --但是耶穌曾有類似的教訓(太19:10-12)
。 2.
「守素安常」的原則(7:26)
。 3.
保羅雖傾向於獨身,但是不認為結婚是犯罪(7:27-28) 。 II.
鼓勵守獨身的理由(7:29-35) 1.
因為「現今時代的艱難」 -- 保羅所說的「現今時代的艱難」,可能是指哥林多當時的處境而言的。 2. 因為避免「世上的牽掛」
(7:28, 32-35) -- 保羅的重點是獨身與否的抉擇,關鍵在於是否會在事奉主的事上「分心」。 -- 神當初設立婚姻的目的,就是要夫妻二人能同心「敬拜、順服」 (創2:15) ,因此保羅有關婚姻的教導是反映這個原則的。 III.
對已訂婚者及寡婦的建議(7:36-40) 1.
對已訂婚的男女
---- 可以結婚,但是獨身可能更好(7:36-38) -- 這裡的「女兒」原文是「年輕未婚的少女」(或「處女」),未必一定是父女關係因此許多聖經新譯本(NIV, NRSV, NLT, 新譯本,
現代中文譯本等)都譯成「未婚妻」。 -- 因此,結婚與否,最終取決於是否有獨身的恩賜。 2.
對寡婦---可以再嫁,但是守節更好(7:39-40) -- 保羅曾鼓勵年輕的寡婦再嫁(提前5:14)
,以免她們陷入罪惡的陷阱。 -- 「嫁在主裡面的人」也是所有基督徒選擇婚姻對象的通則。 結論 討論問題 (1) 在有些教會裡,姊妹人數遠超過弟兄,因此單身的姊妹相當多這段聖經,對仍舊單身的姊妹,提供了哪些原則﹖ (2) 這段聖經,對準備找對象結婚的弟兄和姊妹,有什麼是值得我們再思的地方﹖ (3) 對於已婚的弟兄和姊妹,婚姻是你們事奉的「阻力」或「助力」﹖我們家庭的生活,是否成為事奉的「牽掛」﹖請分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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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our word is a lamp for my feet and a light for my path. (Psalm 119:105) | ||||